全面效勞型廣告公司普通是在總經理或總裁以下至少設有4個大部,分別由數位副總經理擔任,同時在各部設立總監,能夠是另擇定人員擔任,也能夠由副總經理擔任,行政、財務部創作部(Creative Department)創作部的主要工作是擔任構思廣告及執行廣告創作。
重心人物是行政創作總監(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, ECD)。普通來說,這個職位每間廣告公司只要一人。不過,卻開端呈現Co-Executive Creative Director,即由兩人分工處置不同的客戶或結合處置相同的客戶。行政創作總監的工作,主要是擔任創作部的行政工作,訂立創作道路,控制造品水準等等。
行政創作總監之下,會視乎人手而分為若干組,每組由一位或兩位創作總監(Creative Director, CD)或副創作總監(Associate Creative Director, ACD)擔任率領,其中一位是文案出身的,另一位則是美術出身的。但亦有不少創作總監是身兼兩職的。
創作總監的工作除了構思廣告外,也擔任指導及培訓下屬的工作,創作總監下會有不同的小組,每小組由一位文案(Copywriter, CW)及一位美術指導(Art Director, AD)組成。根本上,兩人是會共同構思廣告的,但文字修飾方面由文案主理,美術修飾方面則由美術指導主理。